烟台市福山区市场监管局开展“春季集训”,以“法度”传递“温度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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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本站整理
发表时间:2025-03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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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北京时间2025年3月20日(农历2025年2月21日),星期四讯:福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质量规范提升年系列报道(三)丨开展“春季集训”,以“法度”传递“温度”
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,提高执法办案质量,区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《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质量规范提升两年行动方案(2024-2025)》各项要求,于近日组织开展执法能力提升“春季集训”活动,通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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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时间2025年3月20日(农历2025年2月21日),星期四讯:福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质量规范提升年系列报道(三)丨开展“春季集训”,以“法度”传递“温度”
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,提高执法办案质量,区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《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质量规范提升两年行动方案(2024-2025)》各项要求,于近日组织开展执法能力提升“春季集训”活动,通过系统化执法培训与多元化普法宣传双向发力,推动执法水平与群众法治意识双提升,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。
1
精准解读政策
围绕《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、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(一)》《山东省市场监管领域减轻处罚清单》《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》的制定背景、法律依据、适用情形进行系统解读,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剖析“首违不罚”“轻微免罚”等条款的适用边界。同时突破传统单向授课模式,要求执法人员带着问题参与研讨,一线执法人员复盘真实案件办理过程,法规科即时进行合规性点评,26名90后干部深度讨论适用“清单”的执法程序合法性、证据链完整性等关键问题运用,进一步推动包容审慎监管政策落地见效,让执法既有“尺度”更有“温度”。
2
生动普法惠民
借助“赶山会”“赶集日”等重要节点,在福山大集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普法惠民活动,加强与经营者、群众之间的交流互动,使经营者直观了解“非主观故意”“首次违法”“危害轻微并及时改正”等情形下可免予处罚的具体条件,切实增强合规经营意识。
同时运用融媒体技术,以政法媒三方协作的方式打破传统说教模式,通过动画演示等形式精准解读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中消费者享有的三大权利,让“硬核”法律知识变得轻松有趣,使消费者“看得懂、学得会、用得上”。
执法有温度,市场有活力。自今年1月份“不罚与免罚清单”实施以来,我局累计办理免罚、不罚案件50余件,减免罚金超80余万元,惠及企业、个体工商户30余家。区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“春季集训”为契机,持续深化“执法质量规范提升年”活动,同步加强执法监督与案例指导,进一步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新路径,构建“预防为主、轻微免罚、重违严惩”的治理新格局,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。
供稿单位:法规科
(来源:山东省烟台市“福山区市场监管局”微信公众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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